根据学校开展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电气工程学院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 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在学校通知要求基础上制定《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2)。 2、 研究生根据校院要求,满足条件者自由申报。 3、 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相关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录用证明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和“电气工程学院申报国家、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审材料量化表”(见附件3),根据《燕山大学电气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自行打分(附件4)。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信息(见附件5) 提交材料要求:9月16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相应辅导员处。 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 年级及学生类别 | 依据 | 应提交材料 | 硕士研究生 | 研究成果 | 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附件3) | 博士研究生 | 研究成果 | 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附件3) |
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 年级及学生类别 | 依据 | 应提交材料 | 2015级硕士研究生 | 入学成绩 | 不需提交成果材料 | 2014级硕士研究生 | 综合测评成绩 | 不需提交成果材料 | 2013级硕士研究生 | 研究成果 | 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附件3) | 2015级博士研究生 | 入学成绩+研究成果 | 直博生需提供作证材料和量化表(附件3),其余申请者不需要提供材料 | 2014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 | 研究成果 | 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附件3) |
注1: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分别提交材料。 注2:申请材料中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且多次申请奖学金者,所用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注3:所有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校院规定,追究申请人及导师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