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带班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 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队伍与学院团委、学生会、 学生党支部相互配合开展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管理考核。 3.制定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条例和计划。 4.学生思想、政治指导与教育。 5.学生骨干队伍建设与培养。 6.学风建设工程的贯彻落实。 7.校风校纪检查与处理。 8.学生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 9.负责组织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工作。 10.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辅导员职责范围 1. 辅导员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对学校及院系负责,下对所带班级工作全权负责。 2. 学期初,根据学校和院系学生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书面总结,向院系主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3. 对学生开展长期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形势政策教育,使学生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 4. 采取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道德、理想、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5. 抓好党团建设,积极慎重地指导团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并协助校、院系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及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 经常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要采取预防措施,对已出现的问题,要依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主动协助校、院系进行处理。 7. 积极培养学生骨干,做好班委会、团支部的干部选拔和配备工作,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学生大会,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及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8. 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食堂,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分析学生思想动态。 9. 根据学校的要求,承担部分德育课、形势任务教育课的教学工作,具备条件的辅导员,要定期上好学生的党课和团课。 10. 负责综合测评、奖学金、贷学金、困补、优秀学生、先进班级的评定工作。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毕业分配等工作有权利、有责任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11.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的业务课学习,帮助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风。 1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室、宿舍及食堂的管理工作。 13. 探索、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做好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 14. 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各种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学生工作,保证学校及各院系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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