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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气工程学院第39期分党校培训的通知

2019年03月26日 17:25    王静      点击:[]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组织部《关于举办第60期党校各类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电气工程学院第39期分党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对象为2018年秋季学期确定的积极分子(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才可作为积极分子培训对象)。培训工作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和各学生支部共同完成。

2、发展对象培训:培训对象为本学期各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培训工作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组织完成。

3、预备党员培训:培训对象为2018年秋季学期发展的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和各学生支部共同完成。

4、正式党员培训:培训对象为2018年秋季学期转正的党员。培训工作由各学生支部自行完成。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正式党员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要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可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

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参训学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参训学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力。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专题辅导、讲座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影像、小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现场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保证培训效果。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生党务工作中心组织开班课程1次、视频教育1次、专题党课1次;各学生支部书记授课1次。

2、发展对象培训:学生党务工作中心组织开班课程1次、视频教育1次、专题党课4次、时政座谈1次。

3、预备党员培训:学生党务工作中心组织开班课程1次、视频教育1次、专题党课1次;各学生支部书记授课1次。

4、正式党员培训:各学生支部自行组织完成。

四、培训考核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负责,考核合格者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附件1),报学校党校备案后,存入学员个人档案。

2、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负责,日常考核合格者可参加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党校结业证。结业考试初步定于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预备党员培训:考核由学生党务工作中心负责,考核合格者填写《党员培训登记表》(附件2),报学校党校备案后,存入学员个人档案。

4、正式党员培训:考核由各学生支部书记负责,考核合格者填写《党员培训登记表》(附件2),报学校党校备案后,存入学员个人档案。

五、培训要求

1、学生党务工作中心和各支部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

2、学员要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及时向支部书记请假。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者按缺课一次处理;无故缺课1次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3、学员要尊重授课教师,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上课期间,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严禁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上课睡觉、看课外书、玩手机及找别人代替上课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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