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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9年05月05日 09:04    张薇薇      点击:[]

 

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燕山大学教务处关于大赛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电气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届大赛主体赛事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我院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另行通知)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项目内容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院赛日程与安排

(一)学院参赛项目名额分配

1.2019年学院所有“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预立项项目(见附件2)必须参赛,由各个系负责组织安排,逾期未参赛的项目学院将不予以立项。

2.2018级本科生各行政班级(共31个班级)每个班级至少申报一项,由2018级各专业辅导员负责组织安排。

3.其他学生自愿参赛。

(二)参赛报名(55—518)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3)。参赛团队须在5182200之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赛

学院教务科将从网站后台导出成功报名项目,根据网上成功报名项目收取纸质版参赛材料,未网上报名或网上成功报名未提交纸质版参赛材料等情况,都视为放弃参赛。

(三)参赛材料提交(520日)

1.将纸质版项目计划书1份须在520日(8:0012:30,14:0018:00)交至学院教务科(电气A401),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其他时间不再接收纸质版材料,视为放弃参赛

2.提交纸质版项目计划书之前将电子版电气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和团队信息表(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963236408@qq.com邮件主题格式:赛道+组别+项目名称+负责人。

(四)院级评审(521日—524日)

学院将邀请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只公布项目排名,不公布具体成绩,推荐学院所报名项目数量的10%参加校级比赛。

五、项目材料准备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1

2.材料要求:

(1)项目计划书正文不得少于20页,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见附件5)

(2)项目计划书封面、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6)

(3)项目计划书打印装订:使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目录及正文内容双面打印;一律不许用订书机进行装订,统一使用A4透明拉杆文件夹装订

六、奖励政策

1.电气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决赛中获奖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计算标准(修订)》文件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参赛项目在学院排序为10%40%的团队全体成员将获得0.5双创学分,成绩D+学院排序为41%80%的团队全体成员将获得0.5双创学分,成绩D,由学院教务科统一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2.在全国决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给予指导教师和参赛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银奖的项目给予指导教师和参赛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其他事项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超过3个。

2.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3.参赛学生在全校范围内最多参与两个项目,不能同时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学院教务科会核验学生参赛情况。

4.为防止参赛项目团队私自拿取导师项目参赛,学院所有参赛项目团队必须填写电气工程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承诺书(见附件7),参赛项目团队所有指导教师和全体成员进行签字,不可代签,附在项目计划书最后一起提交。

5.在学院评审中发现项目计划书大面积雷同、大篇幅抄袭往届优秀项目计划书等弄虚作假行为,评分一律为最低分。

6.请各参赛团队提前准备好PPT和一分钟展示视频,通过院赛推荐至校赛的团队(院赛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项目计划书: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

2)项目展示PPT: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现场路演时间为5分钟,自主学习制作项目PPT(见附件8)。

3)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文件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薇薇

联系电话:0335-8057034  

联系地址:电气馆 A 401

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务科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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