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院两级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
2022年,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抗击疫情、服务冬奥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燕山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院级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以及校级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推荐
(一)评选项目和可推荐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人数占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占团干部总数的8%;
3.“十佳团支书”人数10名,各学院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推荐候选人,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名;
4.“共青团标兵”人数10名,各学院按照不超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总数的2%推荐候选人,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名;
5.“优秀团务工作者”,按专职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由各学院团干部自行申报;
6.“五四红旗团委”5个;
7.“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个;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详见《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附件12)。
“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除符合文件规定的所有参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且需随评审材料一同提供相关截图和证明材料: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自入学以来均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汇”系统显示为准);青年大学习参与期数100%。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学院等额申报,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五四红旗团委拟授予名单由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产生。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附件3)、共青团标兵(附件4)、十佳团支书(附件5)、优秀团务工作者(附件6)、五四红旗团支部(附件7)均需填写相应的《评审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须随表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共青团标兵、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务工作者须随表撰写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支部须随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须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所报送材料均须盖学院团委公章。
二、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
1.每班可评选出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各期均完成学习100%的支部可增推1名优秀共青团员或团干部(名单见附件10)。
2.学生组织按照其团干部总数的8%,团员总数的3%,报送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占班级名额,基数不足的可各推荐1名。2022年度参加校级以上答辩并获得优秀等级的可以增加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优秀共青团员(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1);
3.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本科6个/年级,硕研4个/年级,由年级组内部评选得出;
4.院级共青团系统评优要求按照《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执行,条件同校级相应评选项目要求。
5.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只提交汇总名单即可(附件9)。
三、评选要求
1.本次校级、院级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参评人和集体均需符合《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中要求的评选条件,不符合条件人员参评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且名额不补。
2.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学生根据《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由其所在团支部、学生组织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至少要有本支部、本组织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拟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校级十佳团支书、共青团员标兵,推荐名单由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年级组织评选产生。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年级组及学生组织于4月2日下午6点前,将《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名单汇总表》(附件8)、《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名单汇总表》(附件9)以及相应的《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tw2021@163.com(请以“年级、专业、姓名+附件*+具体评审表名称”命名),请务必以年级组及学生组织为单位发送,不接受个人提交,《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按汇总表排序,4月3日上午10:00-12:00交至437团委组宣办公室。
共青团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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