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专业非学位课申请自学辅导审批表
各相关任课教师: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选课结果,研究生院停开了部分选课人数过少的课程。对于已经开设且选课人数相对仍然偏少的专业非学位课,按照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可采用自学辅导的方式进行。申请自学辅导课程,课堂讲授时间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需由任课教师填写审批表(另见),在不改变课程原来周次、节次及地点的前提下,应明确集中授课和自学辅导的具体安排。如变更讲授和辅导时间地点,须另外提交调课申请。
自学辅导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正常工作量的60%计;没有提出自学辅导申请的专业非学位课程,课程检查和核算工作量一律按照正常授课方式进行。
请各位老师于2012年11月9日下班之前,将审批表上报学院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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