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顶层设计,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改革,电气工程学院结合河北省专业学位综合改革、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的要求,现就我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1.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包括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双语/英语教学课,此部分课程的立项范围原则上为已开设3年以上的研究生课程。重点资助以下建设内容:
(1) 课程或课程群相衔接的教学内容改革与实践
(2) 科研资源有效地向教学资源转化,更新传统教学内容
(3) 优化系列课程内容,实现相关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
(4) 立体化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与共享
(5) 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的有效结合,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2.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类项目。重点资助以下研究内容:
(1) 专业基础课、实践环节的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
(2) 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有效实施和运用,提高讲课效果
(3) 课堂教学中实践育人手段的研究与实践
(4) 课内与课外密切结合的教学方式设计
(5) 研究型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6) 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为目的的研究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生竞赛活动的指导方法研究与实践
3. 围绕培养目标定位,研究生能力要求,课程体系修订等内容,设计具有学科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申请立项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院在岗教师,原则上承担相应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程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类项目和培养方案顶层设计类项目的立项周期为1年。
三、立项数量与经费支持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类项目,培养方案顶层设计类项目,各拟立项4项,合计12项,每项资助额度约0.5万元。
四、经费使用要求
发布正式立项通知后,拨付60%经费;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由学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经费。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影像资料制作费和出版费等。
五、申报和审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按照所报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2、3)。
2. 申请人于5月21日前将立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电院A411)。
3. 学院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学院审核同意立项的建设项目,在学院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电气工程学院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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