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稳步推进学校延期开学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燕山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调整的通知》,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补充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确保学生按期毕业、保障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为目标,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学校“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及邮件、微信、QQ、钉钉等网络渠道,采取远程指导、远程监控、远程考核等组织形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整体时间安排,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考核节点的任务,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下降,工作进度不延误。
二、对学院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各学院根据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进度、专业特点、考核要求等情况,制定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时间表、任务清单和实现途径,并于2月24日前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同时将教学院长审核后的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按照原定时间安排做好阶段考核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暂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考核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指导教师负责将所指导学生的开题答辩材料电子版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各系(专业)负责人;由各系(专业)负责人将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分组,确定各答辩组的人员构成、负责人和答辩时间;各答辩组可利用微信、QQ、钉钉等通信软件的群组交流功能开展线上答辩考核,考核成绩需及时提交至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
3.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网络指导,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降低。指导教师应及时联系所指导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与各学院的要求开展指导工作,通过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等网络通信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检查、指导,每周至少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一次过程指导记录。
4.对以实验、实践调研、实物制作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重新调整选题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经学院(专业)组织审核确定后,在3月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结题答辩前需进行查重检测工作,检测工作由学院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学生通过网络检测系统开展,学校在查重检测工作开始前准备好检测系统供全校使用,具体检测安排另行通知。
6.各学院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对毕业生的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毕业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网络开展,并按各学院具体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不延期且不降低质量要求。学生可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图书馆、期刊论文库等资源获取文献资料开展研究,充分利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邮件等网络渠道推进课题实施。校外访问校内资源的操作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增开校外访问校内资源及学术资源服务的通知》(https://notice.ysu.edu.cn/info/2073/4833.htm)。
2.毕业生应按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方式和相关任务要求提交各阶段考核材料,并按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考核。
3.毕业生应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接受指导教师和学院的指导及工作进度质量检查。
4.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关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服从学校、学院、专业及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各项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第一时间与指导教师、学院或学校联系解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各学院、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同学务必强化任务落实,加强沟通交流。
教 务 处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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