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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四十一批博士后基金的注意事项

2007年04月11日 00:00    科研与研究生科      点击:[]

 

一、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3、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二、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

  1、“博管会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进站日期也按照批文的时间填写。

  2、“设站单位”填燕山大学,“通迅地址”填所在院系名称,电话留本人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3、申请表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博士后所在流动站填写(切勿加盖公章和签字)。填写完全后先
交原件一份到博士后办公室,由学校加盖公章后再复印7份上交。

  此次我校博士后均为首次网上申请,所以申报表一律报交一式8份(一份原件,七份复印件),并同时提交网
上申请,所有申报人员在全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n_index.asp)左侧“中国博士
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系统”登入,选择“基金申请者”进入,进入申请前,请浏览“使用帮助”,进行申报填写。

  4、3月份申报41批中国博士后基金的博士后原有的报送的表格已经完全作废,请重新申请,也请广大博士后互
相转告,踊跃申请。

  请各位博士后抓紧时间,按时申报。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联系电话: 8074700

  联系人:刘华奇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0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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