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电气工程学院科研到款奖励的规定,2016年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按照到款0.5%的比例奖励给项目负责人。
详细如下:
1、2017年10月30日之前将发票交到学院办公室;
2、发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发票抬头一律写:“秦皇岛燕山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税号:130302105252271
3、发票日期:2017.1月至今,日期在2017年1月以前的发票,学校不给报账;2017年7月1日之后发票必须有税号。
4、奖励金额请参考附件(以实际到款额度为准)。
上一条: 学术报告通知(十一):王硕玉-福祉机器人
下一条: 学术报告通知(十):刘涵-Granular Computing Based Machine Learning for Intelligent Processing of Big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