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班级、组织 :
根据《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发〔2026〕74 号),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院级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2.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院学生干部总数的 15%;院属学生组织及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由指导单位评选,不超过参评(主席团、部长)人数的40%,不占用班级名额;
3.优秀毕业生,只面向应届毕业生评选,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4.学霸寝室,在2025-2026学年全员不挂科的本科生寝室中评选,一个年级不超过5个;
5.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学院学生班级总数的30%。
二、评选条件
1.院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未申请服务消过;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参评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2026 级起执行),因残疾或疾病等原因获准免测的学生不受本项条件限制;
5.不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修读公共艺术课程;
6.树立正确劳动观,积极参加劳动教育活动,每学期参加各类劳动实践活动达 10 小时;
7.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或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其他条件
先进个人除了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优秀学生条件
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 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学院主动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2)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 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参评学年所在集体获得院级(含)以上荣誉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③优秀毕业生条件
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之和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院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集体成员应具备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①先进班集体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级氛围;
(2)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3)参评学年主要班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排名前 50%;
(4)参评学年班级学生考试及格率达到所在学院年级平均通过率以上。
②学霸寝室条件
参评学年寝室成员考试全部及格,选取各年级参评学年寝室全体成员平均绩点排名前五名的寝室。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校级、省级、国家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时间及办法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参加评选。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以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委员会。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先进个人由其所在班级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且至少要有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4.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院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5.燕山大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拟推荐名单由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校级评选文件相关要求从参评学年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评议产生。
6.拟推荐名额、拟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在学院办公楼和学生公寓楼等不少于2处位置及网络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7.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评审表》、《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电气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电气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3.《院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公示名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各年级请于11月3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评选结果汇总上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35-8605337
本评选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评选办法自2026年10月起施行。
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