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1.所有结题项目均需填写《结题项目统计表》(附件1);
2.有意推选验收优秀项目的负责人请填写《优秀项目成果展示表》(附件4)和《优秀项目推荐表》(附件5),不推选的负责人可不填;
3.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科。
上一条: 转发新型光场调控物理及应用重大研究计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
下一条: 转发关于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