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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00:00    贾周圣      点击:[]

 

请申请人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于526日前将附件4《申请人成果信息公示表》发至科研科邮箱dykyk@ysu.edu.cn并告之,科研科于527日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成果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示,逾期未发送成果信息的将不予受理申请。

另请注意:1.以往出现过未按时提交成果信息公示表而不能申报省基金的情况,请各位老师一定要注意提交时间;

2.发送成果信息表电子版后务必通知科研科,以免汇总时出现遗漏;

3.《申请人成果信息公示表》中的成果数量不要多填,满足申报条件即可;

4.在申请书纸件后附佐证材料时,面上、青年、钢铁只附公示中的材料,不可多附;重点、杰青、优青按照指南第12-13页要求,将作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将公示的材料放在前面,后面再多附文章、专利、项目、奖励等其他材料。

通知链接:http://notice.ysu.edu.cn/info/2018/15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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