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三阶段开课通知
各相关学院、任课教师及2015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2015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三阶段课程学习时间为2017年4月3日至4月30日,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请相关任课教师和2015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做好上课准备。为保证教学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实行课堂签名制度,保证课堂出勤率。任课教师将于课上组织学生填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考勤表》(见附件2),作为计算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堂出勤率的原始依据。 第二,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每门课程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者缺课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第三,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需要在考试前1周向所在学院提交缓考申请,随下一级重修。 第四,任课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授课,不能随意增减课时。如因故更改授课时间、地点,需提前3天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调课申请,说明调课的具体理由及补课安排。每学期每门课程授课时间和地点的调整,一般不得超过2次。 第五,请各学院加强2015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通过多种方式对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检查,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效果等,并组织教学巡视人员对教师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到课率、上课秩序进行检查。 第六,任课教师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后2周之内,及时将考试成绩进行网上提交,并将作业(有则提交)、试卷(含空白试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考勤表》、考场记录(考试课)、考核评定依据、课程考核分析报告(见附件3)、课程成绩单等教学文档统一交至开课学院,由学院交研究生院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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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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