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教师:
依据《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与续聘实施办法(2017年执行)》(附件1)文件及相关规定,学院将进行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指导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增硕士生导师
1、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人员填写《燕山大学2017年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审批表》(附件2)同时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的老师,在上表中填写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尚未取得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但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且满足文件其它要求的教师岗位人员,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包括自筹经费项目,含2017年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已获批项目),可以申报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
3.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燕山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1A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燕山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1B期刊论文或EI检索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出版专著一部或者以主编身份编著教材及其它著作一部;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奖名次不限)。
二、新增校外专业硕士导师
按学校工程硕士培养要求,所有工程硕士(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在职工程硕士)需配备一名校外导师。拟申请新增校外导师者需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3)。请各系积极联系校外导师或者在职研究生组织申报。
三、现有硕士导师指导资格审查
我院现有硕士生导师名单见附件4,需填写《燕山大学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5),以确定2017年研究生指导资格。按学校和学院要求,申请者需满足如下条件: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燕山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1A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燕山大学学术期刊目录内1B期刊论文或EI检索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出版专著一部或者以主编身份编著教材及其它著作一部;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奖名次不限)。
(2)指导教师应保证在离岗或退休前完成所带研究生的培养指导工作。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年龄截止到退休前三年(以招生当年7月1日为界),超龄后不参加招生资格审核。
注意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只需交申请表,不交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由各系负责审核。学院进行复核,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申请资格,全院通报。
2、各类申请表格内容填写不必面面俱到,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即可。
3、上述材料以系为单位,由系主任签署相应审核或推荐意见,收齐后于5月24日(周三)17:00前统一交到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电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