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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我院本科生、研究生2008-2009学年走读审批手续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发布时间:2008-06-11 00:00      访问量:

按照学校学工处关于办理2008-2009学年走读审批手续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始办理2008年秋季学期和2009年春季学期的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家在秦皇岛市区且距离学校较近,能保障完成学习任务的;

2、身体条件不合适集体住宿生活(需有医院证明)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有家长陪读的;

3、确实需要到校外住宿(一年)的其他情况,需附有详细说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自己写出书面申请,说明需要到校外住宿的原因,并在文档下载处下载《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填好后交辅导员。

2、院系审查

辅导员负责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学生科长负责汇总、填写《学生校外住宿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主管书记审查、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后统一报学校学工处复核批准。

3、办理退宿

学工处将审批完毕的《申请审批表》将返回学院并发给学生本人,学生领取后自行到其所在公寓办理退宿。院系收齐办理完毕退宿手续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连同核查好的《备案登记表》一并报学工处备案。

三、办理时间

1、走读(校外住宿)申请期限为一年,自2008年7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已满或将满一年的必须在截止日期(2008年9月30日)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研究生准备好相关材料于6月17日前交至辅导员处,本科生准备好相关材料于7月7日前交至辅导员处,请同学们按时间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交到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欲申请下学年校外住宿的学生提前准备好材料,按时办理。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科

2008年6月11日

附件:
1. 2008至2009学年学生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登记专用表.doc (78.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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