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毕业设计正常、有序进行,办理到校外做毕业设计的时间定为每毕业设计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即2月28日—3月1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望周知。 办理到校外做毕业设计手续,请参考教务处主页通知《燕山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并在开学两周内将如下材料提交给院教务科: (1)本人申请书(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2)校外指导单位简介、毕业设计(论文)条件简介(学生所在系签字同意) 接受我校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必须具备能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1)合适的题目;(2)合格的指导教师;(3)能顺利完成课题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等。 (3)题目及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生所在系签字同意) 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实行联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制。校外单位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一次指导学生不超过三人。学生在去校外接收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前,校内指导教师应对外出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教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4)《燕山大学与××××单位关于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协议》 该协议可在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栏实践教学用表内下载,下载地址:http://jwc.ysu.edu.cn/ddown_shijian.asp,此协议一式三份(指导教师、校外指导单位,学院教务科)。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分别由开题考核、中期考核、答辩考核组成,其中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各占20分,答辩考核占60分。 学院原则上要求在校外作毕业设计的学生都能在学院规定的考核时间回学校参加阶段考核;确实因为路途远等客观原因不能回校参加开题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考核日前一天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资料汇报内容的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考核组根据所提交的所有文档进行考核,所得成绩×0.8,作为开题考核的成绩。不回学校参加开题考核且不按时提交考核文档的学生,本次考核成绩为零分;在校外作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回学校按时参加中期考核与答辩考核,否则该次考核成绩为零分。 电院教务科 2011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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